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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為了彌補殭屍少年異常誕生時所造成的錯誤,命運之輪在沒人發現的情況下誕生了另外一個生命,但是這個生命卻還是用輪迴的方式出生,而這時就有些人發現了異常。只是因為這是命運之輪自行創造的,所以他們打算靜觀其變。
但是鱉甲當時認為不應該讓這兩個生命這麼快就相遇,因此要求暫時先將新的生命藏在彼岸,並且自願承擔下這份責任。
不過這個新生命對故意造成殭屍少年誕生的薄荷,是一種威脅也是一種機會。畢竟這個新的生命雖然是用人類的方式存在,可是還是跟命運之輪有所牽扯,甚至還帶著彼岸人的力量,如果能用利用,說不定可以成功的破壞彼岸。但是如果互相為敵,那就很難成功。因此就在少女主動離去後,薄荷將這個動作歸為宣戰,並且對少女被消除的事情見死不救。
可是薄荷沒有想到,少女並沒因此就被抹除,甚至還破壞了薄荷原本的計畫,並且讓其他ARRC的成員被抓了起來,而原本身為人類假死神也因為朋友的關係而叛變了。不過薄荷到是從來也沒有信任他們,只是突然的翻盤讓他很訝異。
可是鱉甲不同,他對於命運之輪會主動修正錯誤的這件事情感到興趣。為此鱉甲還親自去見了那位一生下來就是殭屍的少年,畢竟鱉甲與少年的母親曾經有過一面之緣,而當時少年的母親雖然極度悲傷卻還是有要請求鱉甲可否照顧自己的孩子。因此鱉甲就將帶有想要保護的這份心情的魂魄分離出來,並且重新投入輪迴之中,但是因為這只是一部分的魂魄,因此在新生命還年幼的時候鱉甲又跟另外一個魂魄簽了契約,讓兩個不完整的靈魂共用一個身體。
而最後為了修改契約,鱉甲故意讓殭屍少年捲入一場車禍,然後同時將另外一名少年也捲入這次的契約中。但是鱉甲就在做的這些事情的時候,所謂的矛盾也一直增加著,不過鱉甲也將矛盾一直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直到薄荷故意增加矛盾。
其實鱉甲一直有在注意ARRC的動作,只是鱉甲一直找不到明確的證據,直到最後一次的會議時鱉甲對薄荷那演戲演過頭的表情感到懷疑。那種一半針對一半維護的態度,很輕易的加深其他人員對鱉甲的懷疑。更何況當時阿卡莎祕錄有部分被偷走了,因此眾人也都急著要找出兇手,就算是代罪羔羊也好。
但是真正確定是薄荷的時候究竟是交易十個生命的時候還是抓到ARRC的人的時候?還是其實在一開始知道ARRC的時候就知道了?

「啊啊…」
如果在認為自己快要得到一切的時候才發現這一切只不過是為了引誘自己出現的戲碼時,要怎麼說服自己去接受這樣的事實?而開頭是該用居然還是果然、還是用真的沒想到?
「是你啊…」
尤其是想通連那場牢獄也只不過是演戲時,薄荷不懂自己瞬間湧起的強烈的感情該如何命名。
命運是不是就是這樣掌握了存亡?如果我們出生時有個先後順序的話,現在就不會針鋒相對了吧?可惜時間讓我們同時出生在彼岸這樣一個地方。
然後我們都只是做著自己想要做的事、只是做著自己會去相信的事、只是做著自己認為能改變的事,只是不論是利用外界的未知還是自身的叛變,過水的痕跡終究只能成為遙望的追憶。
因此看著最不應該出現的人卻穿著正式制服出現後,薄荷原本想要反擊的手緩緩的放了下來。
「鱉甲…」
薄荷雖然沒有打算在反擊,但是並沒有因此改變防備的姿態。而畢竟薄荷還是渡守議長的職位,因此其他彼岸人也不敢輕易靠近,除了鱉甲。而鱉甲並沒有多說什麼,只是走了過來,然後其他彼岸人則是自動讓開的讓鱉甲走到薄荷的身前。
「你輸了。」
鱉甲的聲音聽起來很遠,遠到薄荷認為自己聽錯了。而那個久到被歸類為夢境的最初,在薄荷心中開始清晰的呈現,雖然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但那時候那個站在自己面前的孩子的確用了只有自己才聽的到的聲音說了些什麼。
『活下去…』
雖然很誇張,但是現在並不是仔細回憶的時候。
「薄荷。」
鱉甲並沒有採取攻擊的行為,只是一如往常的站在薄荷面前,就像當時他也是無聲的就接下薄荷手中過多文件一般,陌生歸陌生但又無法拒絕他的存在。鱉甲總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對於這點,薄荷真的非常羨慕。
「所以?」
薄荷傲慢的反問著,雖然他所創立的ARRC已經被殲滅,但是他一點也不心疼,因為那只是一群心甘情願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是薄荷卻對鱉甲現在所散發出的那種氣息感到憤怒,儘管薄荷曾經非常喜歡待在這樣的鱉甲身邊。是因為薄荷自己本身變了,還是因為被自己相信的人給欺騙了?但是薄荷自己本身也沒有對鱉甲說過實話,而鱉甲則是連謊話也不會對薄荷說。
「不要掙扎了,放棄吧,死了那麼多人,你該放棄了。」
鱉甲朝著薄荷伸出了手,而薄荷瞬間無法動彈,就像是他曾經對人類所做的事情一樣。
但是薄荷還是毫不畏懼的直視著鱉甲,因為這個動作只會挑起薄荷心底另外一種思緒,那個自己找了那麼久的人,會是站在眼前的你嗎?
可是彷彿被利刃刺穿的痛苦,終究在胸前擴散成悲傷。而悲傷的感覺讓薄荷有了自暴自棄的想法。薄荷想逃,逃離眼前讓自己痛苦的鱉甲。
「死?他們可都是被抹除掉的喔!至於人類的部分,有損失的是你才對吧?你的生命借貸系統已經不可能再運作了。」
「生命借貸?既然你已經徹底的接觸過命運之輪,那就該知道任何事情都無法改變才對。」
「哈、這樣說的話,你所創造的生命借貸也是毫無意義吧?」
「對於他們,不會改變的只有死亡而已,就算你不破壞命運之輪,他們終究也會死亡。至於我們彼岸人,不會改變的自然也只有命運而已。」
「呵,那你是不是應該直接抓住我,而不要講那麼多廢話?」
薄荷用盡全力的扭曲了空間的連結,然後快速的進入開啟的通道當中,並在眾人還沒反應過來前將通道關閉了。
「讓他逃走了!」
「找出來!把他找出來!」
「新議長大人,請告訴我們怎麼做。」
「…我不是。」
鱉甲搖搖頭,拒絕了新的稱呼。
但是鱉甲知道薄荷會去那裡,因為只要繼續待在人類世界就無法壓抑住彼岸人的氣息,而就連在彼岸也可以輕易找出彼岸人的所在,所以能夠躲避搜尋的地方就只有那裡了。那是彼岸人出生的地方,也是彼岸人內心最痛恨的地方,出生之地、花園。
花園,彼岸人誕生的地方,而從那裡開始後就是無止境的永遠。或許彼岸人之所以驕傲就是要掩蓋心中對自己絕望的部分吧。所以不會有人想要在回去花園,就連懷舊時也不會提起這樣的話題。但是最安全的地方終究也是最危險的地方。
可是現在對薄荷最危險的並不是被追補這件事情,而是胸口翻滾的情緒無法停息,而只要一想到鱉甲看著自己的表情就像是看著陌生人時,那股情緒就緊縮到疼痛。
可是為什麼?明明都是被騙,為什麼就是鱉甲是特別的?雖然一直逼自己去否認去無視,但是卻還是明白那是特別的存在。為什麼?
「哈…哈……」
薄荷終於停下腳步喘息著,為了掙開鱉甲加諸在自己身上的力量以及強制扭曲空間的下場,就是消耗了大量的能量。而薄荷怎麼想也不會想到自己所經營的一切會有現在的下場,雖然不在意那些棋子被消滅,可是卻沒有辦法對自己的失敗抱持同樣的態度。
不過一但在花園中停下腳步,吞食彼岸人的花朵就會聚集過來,並且越來越多。而帶著生命的花叢在沒有風的情況下搖曳的畫面,那是多麼詭異的事情。
「可惡…」
薄荷瞬間想起水邊的紅花會比較少,因此準備要移動腳步,可是放眼望去都是看不到盡頭的紅。此時薄荷才明白胸口中其中一個情緒的名稱叫做絕望,但是他不甘心就死在這樣的地方,也不願意什麼都沒得到的就死去。
但是已經精疲力盡的身軀又能走多久?終於聽到溪水聲音的時候,薄荷也耗盡的體力的倒了下去。而逼近臉龐的紅色花蕊似乎更加的紅艷,而空氣中的甜膩味道也濃到讓薄荷放棄了抵抗。如果就這樣回歸這片花海,那這樣的結局應該也不錯,而還遺憾的是無法得知那個人的心思究竟是什麼了。
「鱉甲…」
告訴我什麼是真實,告訴我究竟什麼才是真實。管理命運之輪的彼岸人,被命運之輪紀載的彼岸人,如果所有的心思算計都早一步被記錄的話,那為何還要安排野心的人?又為何推算出來的未來不算預言?既然我們的選擇都已經被限定,那又何必出生?從這片花海所創造出來的生命,究竟是為了什麼而存在?
看透我的你,是否能告訴我答案?鱉甲。
「你應該是最清楚這些花會吸取我們生命的吧?薄荷。」
伴隨著空間扭曲所出現的裂痕,鱉甲從半空中落了下來,而飄起的金髮與白衣就像是人類口中形容的天使。
「唉,真不知道這樣的非法入侵會不會被發現。」
畢竟如果不走正門口的話就一定必須用扭曲空間地方式才可能非法進入花園,而非法的動作其實很容易引起警報。
「你…你為什麼要來這裡!」
薄荷突然大吼起來,將胸前全部的全部一口氣吐了出來。
「你為什麼會知道我在這裡!你為什麼老是知道卻從不阻止!你為什麼可以一臉什麼事情也沒發生的站在這裡!你為什麼要幫我!你為什麼要對我好卻又將這份好給了彼岸跟人類!你為什麼…為什麼連騙我都不願意!為什麼什麼也不跟我說,為什麼只是看著我?為什麼不阻止我?為什麼?為什麼你的選擇會是我?」
「………走吧。」
鱉甲扶起吼完便倒回地上的薄荷,然後將他帶到離門口最接近的河水邊。
而因為鱉甲身上的能量依然完整,所以紅花並不敢靠近,只是維持一段距離的包圍著他們。
不過這也只是暫時的,花園中甚至連氣體也會奪取性命。
之後鱉甲讓薄荷坐在地上,然後用手套沾濕河水後蹲下身幫薄荷擦去臉上殘留的紅色液體。
而薄荷不像之前那樣強烈的反抗,只是靜靜的看著鱉甲,像是從來沒有看過鱉甲似的望著他。
薄荷其實非常想問為什麼,但是卻無法開口。
大概是剛剛的咆嘯已經徹底的耗光精神了,彷彿只要在說一句話就會散去形體。
至於鱉甲也沒有在開口說話,在把薄荷的臉擦乾淨後就在更靠近水邊的地方坐了下來,他背對著薄荷然後看著沒有邊際的花海以及沒有盡頭的河水,這裡依然沒有光,但是終究不會暗。
然後一陣沉默後,鱉甲感到背上有了重量,兩人就這樣背靠背的坐著。
「求求你就用力的將我推開吧。」
基本上不會有人喜歡一直被同一個人吵,而鱉甲這樣一個喜歡安靜的人更不可能會接受吵鬧。
但是薄荷和鱉甲認識以來不論怎麼死纏爛打,鱉甲都沒有開口拒絕過,薄荷要說他就聽、要意見就給意見、要求幫忙就看情況幫忙,直到判刑將兩人分開為止。畢竟兩人各懷心思,但是快樂的時光確實存在過。或許就是因為這層曖昧,讓薄荷終於作出了請求,一種充滿絕望跟放棄的痛苦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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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風月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